日前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,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,工信部将在废铜、
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实施准入管理。
《
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提出,新建
废铝再生利用项目生产能力应在10 万吨/年以上。淘汰1 万吨/年以下
再生铝项目,以及直接燃煤或4吨以下
反射炉、利用坩埚熔炼
再生铝合金的工艺及设备。鼓励企业实施5 万吨/年以上改扩建
废铝再生利用项目,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 万吨/年以下的
废铝再生利用生产能力。
此外,征求意见稿还在能源消耗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废铜、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做出了严格的要求。